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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了麻将土地治理范文10篇

发布日期:2024-01-02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保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我县成立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县长张华松任组长、政办副主任孟凡臣任副组长,县农经局、国土局、监察局、民政局、纠风办、信访局、新农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各乡镇(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平稳开展、扎实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加强了督查、指导。

  为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加强了部门联合、部门与乡(镇)的配合,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工作平稳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县农经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中纠正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县监察局和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县民政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信访办、纠风办负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各乡镇(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负责本地工作的组织、协调、突出问题的排查;与县有关部门合作解决所在辖区内农村突出问题,确保大局稳定。

  我县在2011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全县农村土地190.8万亩确权确地到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24.8834万份,发证率达99.1%;全县各乡镇村都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构,调处各类农村土地纠纷246起,这些基础工作减少了农村土地矛盾,为我县农村大局稳定起到了较大的作用。按照省农委等七厅局文件要求,我县对各类农村土地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分门别类制定治理方案,逐步加以解决。(一)教育占地问题。在过去若干年中,乡镇、村都承担着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部分投入,农村土地是其中之一。建设中、小学用地是租用农户的承包地,租地费用过去是利用减免农业税来解决的,自国家免收农业税以后,这部分费用无法解决,造成较多纠纷。我县目前探讨的办法一是对于小学占地,采取分村议事,受益村群众酬一点、村集体补一点,来解决租用农户土地费用问题。二是对中学占地。由于这部分占地面积较大,费用较多,解决难度很大。地方政府财力暂时难以解决,各个占地学校与被占地农户之间矛盾比较突出,目前均按经济合同纠纷对待。(二)原兴办乡镇企业占地问题。对于已破产、关停的企业,已无法向农户支付土地租金的,企业要清理厂区,归还原农户土地;对于企业尚在运转,土地租期没到的企业,我们督促企业继续履行合同,按时向农户支付租金。(三)未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问题。目前全县尚有2275户农户未与本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占全县总农户0.8%,县政府未能向这部分农户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由于这部分村民组在实际工作中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因此我县将根据各自情况,采取分类指导,在保证稳定的情况下,逐步开展工作,争取2012年底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率由目前的99.1%达到100%。(四)违法调整农村土地问题。在这次农村土地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排查出丹城镇常庄村西庄相楼、相老家村许东两个村民组两个村民小组违法调整土地,调整土地面积2895亩。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土地承包。在今年秋种中,这两个村民组对违法调整土地行为进行了纠正,两个村民组294户村民、2895亩承包地不再进行定期“小调整”。(五)加大对专项案件的治理。一是双庙镇王寅村土地不规范流转案。2005年王寅村部分村民与汇昌公司就该公司租用土地种植薄荷一事达成协议,该宗土地流转面积900亩,双方既未签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也未向镇农经站备案,2012年发生土地流转纠纷。目前,通过专项治理,已将不规范流转土地返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由原承包农户承包耕种,原租地费、劳务费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是双庙镇双庙居委会铁佛寺王体怀土地流转案。该案已经镇、县、市三级信访终结,结果已上报省信访局,三是林场国有林地权属案。我县林场后楼村部分村民认为国有林地是该村集体土地,并为此。我县拿出有关土地确权文件以及省林业厅的国有林地批文,部分群众仍思想不通,坚持土地是村集体的观点。目前,我们在广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积极做这部分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国有土地权益,保证大局稳定。

  截止10月中旬,排查出如下问题。(一)全县未签订承包合同,未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2275户,占全县总农户0.8%。(二)土地流转不规范1件,不规范流转土地900亩。(三)违法调整土地村民小组2个,调整土地面积2895亩。

  针对以上问题,我县有关乡(镇)、有关部门依据政策,根据查出问题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制定了治理方案。一是针对双庙镇、楚店镇900亩土地流转案件立即进行治理纠正。将不规范流转土地返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由原承包农户承包耕种。承包费、劳务费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是针对丹城镇常庄村西相楼、相老家村许东两个村民组违法调整土地问题在今年秋种中也进行了纠正,两个村民组294户村民、2895亩承包地不再进行定期“小调整”。三是针对全县2275户未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村民组,根据各自情况,在保证稳定的情况下,逐步开展工作,争取2012年底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率由目前的99.1%达到10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农业生产的基础地位,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以现代技术装备农业,以现代科技发展农业,加强农业环境保护,确保农产品安全,拓展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业生态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购买安装频振式杀虫灯225台(盏),全部安排在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内实施,示范覆盖农田面积4000亩。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培训需求,以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累计培训人次280人,印发科普资料280份。

  项目计划总投资19.8万元,其中:示范推广项目9万元,科技培训10.8万元。

  为确保示范推广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审计局、农业开发办、项目乡镇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推广杀虫灯灭虫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区农业开发办抓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

  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入乡进村向项目区干部群众大力宣传杀虫灯灭虫等绿色植保技术的好处,积极引导种植、养殖、农业生产企业开展杀虫灯灭虫的技术推广,充分调动项目区广大农民推广杀虫灯灭虫等绿色植保技术的积极性。

  区农业开发办要按照杀虫灯灭虫范围的有效覆盖要求,严格技术标准,深入田间地头踏勘,征得项目区干部群众意见,科学合理完成规划布线任务。

  在12月前采用政府采购所有杀虫灯,确立杀虫灯经销商,订立供货合同,全部安排在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区。

  示范推广项目经区领导工作小组验收合格后,为确保正常运行并持续发挥效益,按照“建管并重”、“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及时将项目工程移交到项目区的村委会运行管护。要求接受方明确管护主体职责,安排好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与义务;要求接受方应做好示范推广项目工程管护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一)为了全面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速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提升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民科技素质,实现我区农业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着力培养性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户和创业致富带头人,我办联合区科协、农函大分别在富田、东固两地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①培训时间:2012年4月16日—19日。②、培训内容:a、优质水稻高产栽培技术以及田间指导;b、果树(甜柚)栽种技术以及贮藏管理和实地指导;c、油茶林更新改造技术;b、油茶林病虫害识别与防治技术。③、培训对象:a、农函大党员;b、果业、水稻、油茶种植大户、专业户;c、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村干部;d、热心果业、油茶种植的广大干部群众。④授课老师:高级农艺师周吉兆、市林业局林业总工程师曾昭汉。

  (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策应我区实施“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提升群众科技致富水平,增强农民致富奔小康能力,我办联合区科协在鸿远大酒店举办一期《农业种养新技术培训班》。①培训时间:2012年5月12日—13日。②、培训内容:a、无公害大棚蔬菜栽培与育苗管理技术;b、西红柿、辣椒、茄子、冬瓜、苦瓜栽培管理技术;c、良种繁育新技术;b、瘦肉型猪饲养与管理。③、培训对象:a、历届学蔬菜、养猪专业的农函大学员;b、值夏镇项目区种菜养猪专业户;c、热心种菜、养猪新技术的部分党员干部、群众。④授课老师:市蔬菜所高级农艺师肖火根、养猪大户刘精山。

  第一条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将其以收购方式取得的土地和政府依法收回、征收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予以储存,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形成可供应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开发区土地储备委员会(由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及国土、规划建设、财政、审计、发改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土地收购储备政策规章;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确定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计划;审查计划执行和资金运作情况,监控国有资产的运作及土地储备重大事项的决策等。

  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是全区土地储备的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具体实施全区土地储备工作。区发改、规划建设、财政、监察审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尽职责,与国土部门共同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牵头,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派专人参加,成立开发区土地储备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土地储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办公室设在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第五条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土地储备实行统一收购(收回)、统一储备整理、统一供应。

  第六条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草案,经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审核,报开发区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后,由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一)提出收购申请:土地储备实行预报制度。凡符合本办法规定储备条件的土地,用地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提前向土地储备机构申报。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下属各国土所会同相关街道、建制镇,对辖区内下一年度符合收购条件的国有土地进行实地调查摸底,协助有收购意向的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出收购申请。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于每年十月一日前汇总上报的土地收购申请,作为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依据。

  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进展情况,如确有必要,经土地储备委会批准,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可于每年中期适时接收第二批收购申请,作为调整当年土地储备计划的依据;

  (二)权属核查: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

  (三)征询意见: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实际调查的情况,向开发区规划部门征求意见,由开发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城市规划方案,提出储备地块的具体规划使用条件;

  (四)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批: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根据土地权属情况和规划使用条件,对申请收购宗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筛选,于每年的一月十五日前提出土地储备计划草案报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审核后,报开发区土地储备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一)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

  (一)因城市规划的调整,非经营性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等,改为商业、住宅、办公、酒店等经营性用途需要收购的土地;

  第十五条属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土地,管委会依法收回、收购和征用后,由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市及开发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并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储备。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偿;

  (二)涉及房屋拆迁的,依据国家、市及开发区房屋拆迁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补偿;

  (一)确定评估单位:由土地储备办公室组织有资格的中介评估单位进行抽签,确定收购价格评估单位;

  (二)初步确定收购价格:依据经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对确定回购的宗地,依据储备计划进度要求,由选定的评估单位对收购宗地进行评估,土地储备办公室应对评估结果组织评审,初步确定补偿价格;

  (三)与收购申请人进行谈判:依据初步确定的收购价格,土地储备办公室组织与收购申请人的谈判,谈判能达成一致的,形成收购意向。储备土地涉及房屋拆迁的,土地储备办公室可委托相关街道或国土局相关部门作为拆迁责任人,具体开展被拆迁人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按初步确定的补偿价格与被拆迁人协商谈判,草签拆迁补偿意向;

  (四)实施方案报批: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根据谈判形成的收购意向及土地权属情况和规划使用条件等,形成土地收购方案,报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审核后,报管委会审批。

  (五)签订合同:收购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六)收购补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实行土地置换的,进行差价结算;

  (七)权属变更(转移)和注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原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或注销手续,同时应向房产部门办理权属转移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九条实施收购的土地为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自《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起予以解除。

  第二十条征收集体土地并予以储备的,其补偿标准及程序按管委会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土地储备委员会应当协调相关部门,对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达到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等市政配套条件。

  第二十二条储备土地涉及房屋拆除的,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应在土地储备办公室监督下选择有资质的单位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拆除单位,所得收入全部上缴财政,财政部门应按与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协商后的一定比例返还部分资金,作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管理费用。

  第二十三条储备土地出让前,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可以依法将储备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出租、抵押、临时改变用途等方式加以利用。

  临时利用储备土地,应该依据公开、公平、有偿的原则,在土地储备办公室监督领导下进行。所得收入全部上缴财政,财政部门应按与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协商后的一定比例返回部分资金,作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管理费用。储备土地出让前临时利用时,储备宗地所在地的国土所可作为临时利用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单位,负责安保人员的选定及储备房、地资产的安全、保值等项工作。国土所进行日常管理所产生的管理费用从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返还资金中支付。

  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储备土地出租、抵押或临时改变用途,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应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储备土地供应纳入当年的土地供应计划,由开发区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统一供地。

  第二十五条储备土地供应实行招拍挂方式,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六条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应当将土地供应信息以公告方式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拟供应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

  (一)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土地储备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储备的需要以及预算安排,及时核拨用于土地储备的各项资金。

  第二十九条土地储备机构储备土地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举借贷款。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只能专项用于土地储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条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纳入储备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进行土地储备而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构)筑物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未按协议规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解除收购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追究土地储备机构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原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的,土地储备机构有权要求原土地使用权人改正,并按协议约定追究原土地使用权人的违约责任。

  这是一次非常必要、及时的鼓劲会和促进会。主要是总结推广零星土地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信心、狠下决心、统一意志,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推进我县零星土地整治工作。刚才,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各乡镇的同志都做了很好的发言,治龙同志通报了全县零星土地整治工作情况,显荣副县长就下一步的工作开展讲了很好的意见,完全赞同。希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一定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零星土地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下面,再讲四点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零星土地整治工作。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重要措施,全省册亨、盘县和三个县小范围、探索性地开展的试点工作。县作为试点县之一,省国土资源厅给予了很大的优惠政策,一定要用好用足政策,确保出成绩、见实效,让上级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最大限度调动工作积极性,县委、县人民政府还出台了配套激励措施,将通过严格兑现奖励,来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全县仅有4个乡镇完成零星土地整治任务,但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目前。还有12个乡镇任务未全面完成任务,进度参差不齐。思路决定出路,重视决定效果,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乡镇一定要认真思考、认真总结,想一想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要实施好零星土地整治项目,首先是一定要解决好认识问题。认识决定思路,思路决定行动,行动决定效果。搞零星土地整治,要抢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出来之前。当前,县开展零星土地整治工作机会十分难得,干事创业一定要善于抓住机遇。按照各乡镇向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每亩通过验收的新增耕地奖励1000元,部分乡镇获奖总金额将达100万元以上,加上每亩200元的工程实施管理费,数目是可观的改善办公条件和搞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钱从哪里来?认为这是一个绝好的难得机遇。从刚才治龙局长通报的情况来看,目前零星土地整治工作总体进展不理想,工程质量不高,形势非常严峻。这里面有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的问题,但主要是乡镇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的直接管理者。今天为什么要把各乡镇乡(镇)长、分管副职及国土资源所负责人请来,就是要切实解决认识问题、责任问题、进度问题、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为什么要把财政、发改、农业、农办、交通、水利的同志请来,就是要共同研究怎样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何围绕产业发展来抓好零星土地整治,协调指导和服务来抓好零星土地整治好乡镇政府工作。其次是一定要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全县零星土地整治工作共投资2206万元,实施项目72个,总面积达11176亩,预计新增耕地10026亩,涉及全县16个乡镇,规模大、项目多、任务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一定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来认识零星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把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与贯彻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保稳定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工作人员要一抓到底,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努力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有12个乡镇还没能够完成任务,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从目前实施情况看。虽然进度不一样,但是总体上非常缓慢。各乡镇要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国土、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搞好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快施工进度,要确保在12月15日前基本完工,20号以前全面扫尾结束。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和设计规范要求,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各乡镇要严格坚持标准。抓好各个施工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力争打造一批精品工程、优良工程和示范工程。国土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督促实施单位和施工队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各乡镇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督查管理,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提供好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对不按规范操作、不按规划设计实施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施工队伍和工程,要坚决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县财政局、县国土局要合理调配资金。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各乡镇必须保证零星土地整治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将零星土地整治资金挪作他用。要整合资金用于零星土地整治,对整合资金用于零星土地整治符合验收标准的同样给予验收,列入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对挪用、挤占、侵占专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保障项目顺利进行。要进一步明确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要积极协调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各乡镇要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共同处理好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乡镇与村、村组与农户之间要落实耕种管护协议,五加强项目后续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项目后续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开发出来的耕地有人耕种,避免“重建设、轻管护”现象,努力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长期发挥作用。

  工作任务重。各乡镇是主要牵头部门,一加强组织领导。零星土地整治工作资金投入大。国土是技术业务指导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敢抓会抓善于抓的干部专抓此项工作,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要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

  通力协作,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县财政、农业、农办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围绕项目主动做工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整体联动,努力形成上下一心、条块结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攻坚机制,共同推进全县零星土地整治工作的快速有效实施。

  特别在当前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三积极发动群众。要充分吸收本地群众参与到零星土地整治工作中来。更要让人民群众在项目建设中受益,同时也要解决好零星土地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坚持开展不定期督查,四加大督查力度。县政府督查室、县国土资源局要针对零星土地整治工程进行安排。每周通报建设进度。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工作扎实开展。要严格奖惩制度,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的要追究责任。年底,将严格按照责任状的规定实行奖惩。

  土地治理项目概算由当地农发部门指定的设计单位制定,一般采取的定额偏低,明显低于当地建筑工程的收费标准,并且只计算直接费和税费,没有考虑预备费、措施费等,加上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地点相对分散,原材料、预制构件等基本靠人工二次搬运,工程造价对这部分费率也没有考虑到。因此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往往是由相当一部分是农建队伍低价中标,这些农建队伍一般由当地农民临时组建,有的人基本的施工技能都没掌握,施工队伍的管理水平也不是很高,这就造成了土地治理项目的施工质量偏低,工程质量差强人意。

  土地治理项目现有的管理模式是由当地农发部门统一组织招定标后,由农发部门指定的监理单位监督在建设单位的实施,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也由农发部门审核下发,建设单位名义上要监督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能否达到要求,符合自己的使用需求,但是建设单位在监督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掣肘施工单位的权利,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意见往往是不予理睬,而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的意见往往也是应付了事,六合基地在近几年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积极与主管的农发部门和监理单位沟通,但是管理还是遇到了很多困难,效果也不是很理想。

  对建设工程而言,初步设计与技施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约为90%,而工程规划的详细与否又直接影响工程设计质量及预算水平,因此,规划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可以使投资控制工作更主动,当发现详细设计与造价计划产生差异时,主动采取一些控制方法消除差异,使设计更科学、更经济,减少实施中的工程变更。作为农科院来讲,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是建设高标准试验田,满足科研需要,这就比一般的项目要求规划得更精细,设计的标准更高。但是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与施工设计工作量大,时间又往往很紧,农发部门指定的设计单位很难对前期的勘探、论证、规划、工程设计等工作做深做实,这样就会导致项目实施后工程的临时调整、单项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等情况的出现,使实际施工与原有规划设计出现较大的变动,造成项目的资金进度和质量控制都较为被动。基于这个情况,六合基地在项目准备阶段提前邀请工程勘探院和设计院来基地进行勘探、规划和设计,然后交给农发部门指定的设计单位进行二次设计和审核,这样以来规划设计相对精细,为以后项目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当地农发系统虽然已经推行监理制,但是按照国家农发办的规定,目前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监理费按照实施监理的土地治理项目单项工程年度财政投资总额的2%内控制使用,低于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监理费率,而由于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分散、线长面广、费率低等特点,导致监理成本高,而监理公司不愿意全面介入农发工程监理,即使接受了任务,也不愿意拿出那么多的精力来做,往往一个区的项目只派驻2名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从而导致监理效果大打折扣。基于六合区土地治理项目的监理现状,基地自2009年实施土地治理项目以来,一方面加强与项目监理的联系,多次邀请项目监理来基地召开监理例会,加大项目监理的巡视力度,另一方面基地自己聘请了一名监理工程师在基地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加大了现场监理力度,保证了项目工程质量。

  一、强化项目建设推进,发挥项目镇主体作用。从2014年开始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镇建立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本镇项目的建设和推进。其工作职能是:一是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招标和施工合同的签订。镇级农发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分管负责人应是开发局项目招投标领导组成员之一,参与招标工程定点定位、数量规格及图纸的进一步核定,标段划分等招标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承包合同条款拟定,会同我局共同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共同承担项目建设项目的责任和义务。二是项目建设的组织与协调。负责项目区内清障、组织投工投劳、统筹落实土方工程施工、矛盾协调、工程占地调整、施工单位的监管、项目区产业布局与产业发展计划的落实等。三是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实施监管。各项目镇发挥就地监管、随时监管的优势,进行建设公示、施工过程公示,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计划调整、工程设计变更等申报工作。五是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已完工工程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把关、核验并在资金申报书上签字盖章,做好竣工公示,及时做好本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和检查考评准备工作。

  项目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部总指挥一般应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具体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镇农技、水利站站长、项目监理、项目区内各村支部书记或主任,办公地点可设在项目区所在村办公室。要求各项目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建立与运行督导。

  二、严格执行项目计划,杜绝项目随意调整。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及招投标确定后,项目镇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图纸和工程清单数量、设计规格,按程序进行施工。任何个人或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规格和数量,对于确实需要进行变更调整的部分,要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方可进行实施。对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规格、数量与实际不相符,嫁接其他项目工程等情况,形成调整幅度大于50万元,我局将暂停该镇下年度项目立项。施工单位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的,将由项目单项工程审计时按此比例数进行统一核减,核减数继续用于增做其他工程,并按此工程变化量的10%进行处罚。

  三、实行项目精细化管理,建设合格项目工程。抓好项目质量建设,实行项目精细化管理是贯穿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线,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落脚点,是我们开发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也是项目镇、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作用,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把好工料、工序质量关口。项目镇指挥部要对工程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监管,组织项目所在村的村民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活动等,努力打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对施工单位出现的偷工减料、不按正常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形成工程不达标的要坚决查处,严重的要彻底返工,直到当地干部群众满意为止。对于施工质量好、信誉度高,受到各级检查考评表扬的施工单位,我们将从工作各方面给予力所能及支持和帮助。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57号)精神,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止乱占滥用土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坚持纠正与查处相结合,立足自查自纠解决各类违规操作问题,对治理整顿期间顶风违法案件从严查处;坚持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与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组织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农田保护、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执法监察,促进治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控制性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整顿与教育相结合,增强全社会的国策意识,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国务院确定的“六项整顿内容”得到全面清理、查处和彻底纠正;查处违法用地、自查自纠违规批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规范处理,各项管理措施和动态防查机制全面落实,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保护耕地和规范建设用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一)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负责。

  (二)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整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等问题。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计委、经委、建委、规划局负责。

  (三)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整顿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甚至不补等问题。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负责。

  (四)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和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

  (五)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继续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监察局、农业局、审计局负责。

  (六)清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监察局负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底之前)。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工作任务。

  (二)自查清理阶段(*月*日至*月*日)。市清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顿领导小组)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各县(市)区和高新开发区按照方案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案件,要按照市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顿办)提供的表格和要求登记造册。

  (三)自纠整改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县(市)区和高新开发区要按照边清理、边查处、边整改、边规范的要求,对查出的问题和案件按照职责权限处理和整改,做到依法查处工作到位、资料案卷整理到位、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汲取教训认识到位。市整顿办负责督导和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和阶段工作情况及时向市整顿领导小组报告。各县(市)区和高新开发区要于6月下旬将清理检查新上项目用地情况报市整顿办,其他专项检查结束后也要及时将情况报市整顿办,上报时间最迟不超过9月25日。

  (四)检查和拾遗补缺阶段(*月*日至*日)。市整顿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高新开发区整顿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整改,确保达到上级要求。

  (五)总结上报阶段(*月*日至*日)。依据上级要求,上报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报告,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

  (一)凡去年以来至国务院办公厅明电〔20*〕20号下发前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该文件下发后仍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的,坚决从严处理。

  (二)自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和审批土地问题,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处理。对不主动自查自纠或查出问题不按规定处理的,除从严查处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三)除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分期建设的项目,以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铁路、管线项目用地,可以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以外,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不得分期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凡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没有明确分期建设的项目,分两期以上审批土地的视为分拆批地。对违反项目审批建设程序分拆批准建设项目造成分拆批地的,分拆批地责任由分拆项目的审批机关承担。分拆申请用地行为按骗取批准、非法占地论处。

  (四)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凡未按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号)要求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的,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用途的土地,规划部门不予核发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没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五)按照《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20*〕38号)精神,对国家明令禁止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在建项目,决定停止建设的,停止办理用地手续,停止后续供地,停止发放土地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拟建项目,决定取消立项的,不得受理用地申请,不得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已经受理用地申请的,不得批准用地;已经批准用地的,依法收回。对不符合环保规定、城市规划、项目审批等建设程序以及信贷政策要求,决定停止建设或限期整改的,一律暂停供应建设用地。

  (一)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治理整顿期间,暂停受理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申报审批。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属急需的,报国务院批准;对已经国家批准且在规划范围内的卫生、教育等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批。暂停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各类规划修改。对新批的县改市(区)和乡改镇,暂停修改涉及土地利用的各类规划。

  (二)切实保护基本农田。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把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作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的重点,通过检查和整顿,彻底纠正擅自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等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三)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坚决依法维护规划和计划的严肃性,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突破年度用地计划的,除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外,扣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各类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属于农用地的,要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管理。

  (四)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补充耕地义务。不能自行补充耕地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把好补充耕地关口,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五)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和执法检查,涉及部门都要给予大力支持,共同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新的土地违法案件发生。对治理整顿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法、乱占滥用耕地的从快从严查处,对涉嫌土地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突出重点,全面整改。在全面落实“六项整顿内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其他突出问题一并整改。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利用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集体土地非法入市、国有划拨土地擅自改变批准用途、非法转让国有土地、非法转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其他非农业建设、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圈占集体土地等问题,也要通过这次治理整顿有效解决。

  论文摘要沙漠化是土地荒漠化的一种类型,主要成因是气候因素和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活动。沙漠化对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危害。防风固沙和合理水资源利用是沙漠治理的2个关键问题,为此可开展工程治理、植物治理和汲水、输水及灌溉等一系列治理方法。

  中国是受沙漠化严重危害的国家,自20世纪50年代起,我国就已开始大规模的沙漠治理研究。沙漠化是沙质荒漠化的简称,是土地荒漠化的一种类型[1]。沙漠化土地的土壤粒间孔隙大,内部排水快,蓄水量少且易蒸发失水。且砂质土的毛管较粗,毛管水上升高度小,如果地下水位较低,不能湿润表土,植物则很难在表土上生长。笔者论述了土地沙漠化的危害及沙漠治理的主要方法,并重点比较不同技术间的优缺点,为土地沙漠化的治理提供依据。

  1.1.1气候因素[2]。赤道地区的上升气流在高空向两极方向流动,由于地球旋转偏向力的影响,在南北纬30°附近,大部分空气不再前进,而在高空积聚,并辐射冷却下沉,近地面气层常年保持高气压,气象学上称之为“副热带高压带”。这一地带除亚欧大陆东岸季风气候区外,其他地区气候干燥,云雨少见,而成为主要的沙漠分布区。

  1.1.2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活动。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使土地承受的压力过重,过度开垦、过度放牧、乱砍滥伐和水资源不合理利用等使土地严重退化,森林被毁,气候逐渐干燥,最终形成沙漠[3]。

  1.2危害土地退化不仅使生态环境恶化,土地承载力下降,而且对土地利用退化区域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深远影响。我国的西北、华北地区,仅2000年春季连续发生12次扬沙、沙尘暴天气,均波及北京,该恶劣天气范围广,强度大,为近50年所罕见[5]。

  在1977年联合国荒漠化会议上,联合国环境署对全球荒漠化灾害进行了估算,因荒漠化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保守估算为263亿美元。Dregne等人于1991年对全球荒漠化进行了新的评估[6],得出在全球范围内由荒漠化造成的损失为422.08亿美元,其中灌溉农业损失107.85亿美元,旱作农业81.89亿美元,草原232.34亿美元。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土地沙漠化灾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约541亿元[7]。

  目前沙漠化仍在继续,沙漠仍在不断扩张。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1975年,荒漠化土地扩展速度为1560km2/年,1975~1987年为2100km2/年,1988~2000年为近3600km2/年[8]。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的以下3个区域:半干旱地带的农牧交错区,占40.5%;半干旱地带波状沙质草原区,占36.5%;干旱地带绿洲边缘及内陆河下游地区,占23.0%。行政上包括西北、华北、东北地区共13个省份、自治区及直辖市。土地沙漠化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在风沙危害严重的地区,许多农田因风沙毁种,粮食产量长期低而不稳。因此,土地沙漠化已成为我国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2.1.1设置沙障。主要有草方格沙障、黏土沙障、篱笆沙障、立式沙障、平铺沙障等。草方格沙障使用麦草、稻草、芦苇等材料,在流动沙丘上扎成挡风墙,以削弱风力的侵蚀,同时有截留降雨的作用,能提高沙层的含水量,有利于沙生植物的生长。黏土沙障是将黏土在沙丘上堆成高20~30m的土埂,间距1~2m,走向与风向垂直。黏土固沙施工简单,固沙效果较好,且具有良好的保水能力,但需要大量的黏土。

  2.1.2在沙面上覆盖致密物。以色列尝试了一种塑料薄膜固沙法[9],即将塑料薄膜覆盖在沙漠上,并用石头等重物压住。这种方法可有效防止水散失,但塑料薄膜易被风刮起,使其丧失固沙和保水功能,同时造成二次污染。

  2.1.3利用废塑料治理沙漠[10]。该方法可有效固沙和保水。利用简单工艺将废塑料改性成为固沙胶结材料,然后在所种植物周围的沙表面喷洒1层固沙胶结材料,15~20min后固沙胶结材料就将表层沙胶结在一起,形成黏性固沙层。固沙层为柔性,很难开裂,且固沙层由固沙胶结材料与表层沙紧密黏结,重量较大,大风也很难将其刮起。

  2.2植物治理沙漠植物治理指在沙漠地区播种沙生植物,以阻止沙漠扩张及改善沙漠土地。沙生植物具有水分蒸腾少,机械组织、输导组织发达等特点,可抵抗狂风袭击,并尽快将水分和养料输送到亟需的器官,其细胞内经常保持较高的渗透压,具有很强的持续吸水能力,使植物不易失水,能够适应干旱少雨的环境[11]。

  其治理的方法:①在沙漠地区有计划地栽培沙生植物,造固沙林。一般是在沙丘迎风坡上种植低矮的灌木或草本植物,固住松散的沙粒,在背风坡的低洼地上种植高大的树木,阻止沙丘移动;②在沙漠边缘地带造防风林,以削弱沙漠地区的风力,阻止沙漠扩张。防风林的效果与林带的高度有关,树木越高大防风效果越好。此外,还与树木的疏密结构和透风性能有关。其类型有3种:紧密结构林带、疏透结构林带及通风结构林带。植物治理的效果重点在于选择适当的树种和科学的林带结构。

  2.3水资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在沙漠治理过程中最为重要。沙漠中的水源主要有地下水、河道水和降水。但沙漠区域的降水量不稳定,一般随气候的变化而变化,湿润年份降水量多,而干暖年份降水量少。沙漠地下水较稳定,其沙层厚,具有一定的“隔热”性,使水得以在地下保存。但这种稳定是相对的,受到降水的制约[12]。解决水资源主要从汲水、输水和节水灌溉等方面考虑。

  2.3.1汲水。其方式主要有2种:①地下井汲水工程。在含有水体的古河道、古湖泊或地下水发育的沙漠区域可以建立地下井。井深度及口径的确定要综合考虑需水量、水层厚度与井底持力层等因素。②坎儿井。坎儿井是井渠相连的汲水工程,由地表开挖许多竖井,挖到含水层,然后再在各竖井的底部相互挖通,以洞相联,形成地下渠道,在新疆地区被大量应用[13]。渠聚的地下水顺渠道流至坎儿井的终端,引水出地面流入渠沟再进行灌溉。由于其沿山前倾斜的冲积层挖掘,渠头水位高,终端水位低,无需动力设备即可把水引到地面,且在地下渠道流动,蒸发损耗量小。

  2.3.2输水。水资源的输送方式主要有渠道引水和管道输水[14]。①渠道引水。这是我国农业进行灌溉的主要方式,目前全国渠系水的利用系数为30%~40%,即输水损失率高达60%~70%。②管道输水。该方式可减少水资源在输送过程中的蒸发和流失,其输水损失率仅为20%~30%,且输送量大。

  2.3.3节水灌溉。节水灌溉技术主要包括喷灌和微灌技术。喷、微灌技术与地面灌溉相比,节水30%~70%,被广泛应用。①喷灌。被大量用于沙地的灌溉,其效果与风速的大小有关。据陈渠昌等人[15]测试:风速小于3m/s时,喷灌的喷洒均匀度一般在80%左右;风速小于2m/s时,喷灌的喷洒均匀度可达85%以上。②微灌。微灌是按照植物需水要求,通过压低管道系统与安装在末级管道上的特制灌水器,将水和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以较小的流量,均匀、准确地直接输送到作物根部附近的土壤表面或土层中[16]。微灌形式较多,有滴灌、地表下滴灌、微型喷洒灌、涌泉灌等,其中应用较广的是滴灌。微灌具有很多优点,如比喷灌省水15%~25%;灌水均匀;微灌工作压力比喷灌低,节约了抽水的能量;较其他灌溉方法增产30%左右;自动控制,省力且非常方便。虽然微灌的效果明显优于喷灌,但其对水质要求高,投资成本高,限制了其应用规模。目前,在我国沙漠、沙地地区最理想的灌溉方式仍然是喷灌。③小畦灌。其方法即长畦改短畦,宽畦改窄畦,大畦改小畦的“三改”畦灌灌水技术,具节水、灌水均匀、减轻土壤冲刷等优点。畦灌试验资料[17]表明:采用小畦灌比块灌、漫灌和串灌分别增产10.9%、11.7%和29.1%。在同等产量条件下,小畦灌比块灌、漫灌和串灌分别省水13.73%、22.90%和48.45%,长畦分段灌比一般畦灌省水40%~60%,灌溉效益提高1倍。

  [2]周宜吉,葛云.沙漠成因新探[J].江苏地质,2000,24(2):124-128.

  [3]王涛,陈广庭.内蒙古巴林右旗沙漠化治理模式与效益分析[J].中国沙漠,2005,25(5):750-756.

  [4]濮励杰,包浩生.土地退化方法应用初步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1998,14(1):55-61.

  [5]朱雅丽,阮全贵,倪琳.我国沙尘暴的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8):3l-33.

  [7]张玉,宁大同,SMILV.中国荒漠化灾害的经济损失评估[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6,6(1):45-48.

  [8]王涛,吴薇,陈广庭,等.近10年来中国北方沙漠化土地空间分布的研究[J].中国科学(D辑),2003,34(S):73-82.

  [9]李宝红.以色列的沙漠治理与水资源利用[J].世界环境,2001,(1):35-37.

  [10]包亦望,苟盛彪,黄鹏飞.利用白色污染废料研制开发固沙胶结材料治理沙漠化[J].中国建材,2001(9):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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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关东海,张胜江,吾甫尔.努尔丁.新疆坎儿井现状分析及保护利用对策[J].新疆水利,2005(3):1-4.

  [14]郭明远.节水农业的形成与灌溉水价改革[J].甘肃科技,2005,21(4):7-9.

  [15]陈渠昌,杨燕山,李久生,等.喷灌技术在干旱风沙区的应用研究[J].灌溉排水学报,2006,25(2):50-52.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强化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流转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对全旗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流转行为进行集中清查治理,具体包括农村牧区耕地、林地、草原、滩涂、荒沙、荒地、水面、未利用地及宅基地流转等。重点清查内容如下:

  3.未经所在村民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同时未经所在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旗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擅自向本外单位或个人流转土地的。

  ㈣未经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镇人民政府审核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转让宅基地的;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11月20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具体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治理、总结提高4个阶段。

  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由各镇牵头,旗农牧业、国土、林业、房管、监察、法制等部门联动,组成工作力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流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排查率要达到100%,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针对摸底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由各镇牵头,旗直各有关部门配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规范、纠正、清理和查处。对于符合流转条件的,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责成流转相关当事人予以完善和规范;非法流转土地的,对流转行为予以纠正或清理,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土地流转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责成有关单位或当事人予以恢复原貌,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各镇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旗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旗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旗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流转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全旗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流转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领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永清兼任。领导小组派出6个工作组,具体开展相关工作。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做到领导、人员、经费、措施“四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有序开展。

  ㈢依法行政,追究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流转土地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涉及公职人员的,移送监察机关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重要意义。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开展我镇土地承包情况问题专项治理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行动。各行政村、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土地承包情况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指导思想。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情况专项治理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农民承包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一)检查农村土地承包及后续情况,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多留机动地等问题;

  自2021年8月2日开始,至2021年8月15日结束,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

  1、制定方案。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乡镇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因地而宜,制定出操作性强的、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

  2、全面部署。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本村详细的工作措施、步骤,实行专人负责,切实落实目标责任,要做到措施得力、方法妥当、步骤具体、责任明确。

  各行政村要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全面自查。各行政村将本村土地承包情况摸清摸透,建立本村土地承包台账,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及时纠正,并要分析原因,从根源上把住关,将本村土地承包情况上报给镇土地承包合同专项治理小组。

  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检查:是否开展自查自纠,实地走访调查丈量各村承包土地,是否按实际情况汇报本村土地承包情况,是否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镇成立本镇土地承包合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土地承包合同情况的全部工作。经管站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情况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相关梳理工作;国土资源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承包中出现的问题纠纷,纠正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镇纪委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其他各部门也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行政村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落实目标责任。麻将糊了麻将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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